醫(yī)學教育網小編專門整理了護理人員處理沖突的方法如下,希望對各位主管護師考生備考復習有所幫助。
(1)協商:
當發(fā)生沖突時,由雙方派出代表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
(2)妥協:
當協商不能解決問題時,尋找仲裁人,仲裁人采取妥協的辦法,讓每一方都得到部分的滿足。作為,首先根據公平的原則,迅速找到雙方的共同點,然后找出他們之間的可容點和心理接受點,從而使雙方都退讓一步,達成彼此可以暫時接受的協議。
(3)第三者仲裁:
是由人士仲裁,靠法規(guī)來解決,或者由沖突雙方的共同上級來裁決,要求雙方按“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執(zhí)行裁決。
(4)推延:
沖突的雙方都不尋求解決的辦法,拖延時間,任其發(fā)展,以期待環(huán)境的變化來解決分歧。
(5)不予理睬:
這是“推延”辦法的變種,這種不予理睬的辦法不但不能解決問題,有時還會使沖突加劇。
(6)和平共處:
沖突各方采取求同存異,和平共處的方式,避免把意見分歧公開化。這樣做,雖不能消除分歧,但可以避免沖突的激化。對于一些無原則的糾紛,可勸導雙方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
(7)壓制沖突:
建立一定法規(guī),或以上級命令,壓制沖突,它雖可收效于一時,但并沒有消除沖突的根源。
(8)轉移目標:
引進一個外部競爭者,使沖突雙方的注意力轉向外部的競爭者。
(9)教育:
如通過討論沖突的得失,開誠布公地與雙方加以溝通和討論,使雙方了解沖突所帶來的后果,幫助他們改變思想和行為。
(10)重組組織:
組織內沖突嚴重而又長期解決不了,干脆解散,加以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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