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因素致病問題 >> 心身疾病,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復習考試,為您提供以下知識匯總:
心理應激原引起的軀體機能改變,一般在刺激作用或威脅消失后就隨之恢復的稱為心身反應(psychosomatic reactions);若應激原過強或作用較久則使反應持續(xù)存在,可以不伴有器質性改變的稱為心身障礙(psychosomatic reactions);或伴有器質性變化,稱為心身疾病(psychosomatic diseases)。在臨床實踐中,后兩者是難以區(qū)分的,故也有將兩者通用者。
Heinroth(1818)最早將失眠一類疾病稱為心身障礙;以后,Jacobi(1822)又將包括轉換性癔癥(此病后來被排除,因為認為它是通過中樞神經系統(tǒng)而不是植物性神經系統(tǒng)起作用的)在內的另一些疾病的納入這一范疇,包括潰瘍性結腸炎、消化性潰瘍、偏頭痛、支氣管哮喘及類風濕關節(jié)炎。其后Alexander(1934)又加進了甲狀腺機能亢進及神經性皮炎而成為人們所熟知的七種經典的心身疾病。
隨著人們對心身疾病研究的深入,心身疾病的概念也在不斷更改變。美國精神協(xié)會(1952)出版的《精神障礙診斷與治療手冊》第1版(DSM——I)中提出了“心理生理的自主性及內臟性障礙”(psychophysiological autonomic and visceraldisorders)一詞來替代“心身障礙”。第二版(DSM——Ⅱ1968)中下的定義是:“這組障礙以由情緒因素引起的軀體癥為特征,一般只累及一個器官系統(tǒng),這種系統(tǒng)受植物性神經去配,所涉及的生理變化都是正常時伴隨某種情緒狀態(tài)而發(fā)生的,但在這種障礙時,反應更為強烈的持久,而個體可以不意識到他的情緒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