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考試輔導
(1)口服:1日3~4次,每次0.5~0.75g,心律正常后逐漸減至1日2~6次,每次0.25g。
(2)靜滴:1次0.5~1g,溶于5%~10%葡萄糖溶液100ml內;開始10~30分鐘內點滴速度可適當加快,于1小時內滴完。無效者,1小時后再給1次,24小時內總量不超過2g,靜滴僅限于病情緊急情況,如室性陣發(fā)性心動過速,尤其在并發(fā)有急性心肌梗塞或其他嚴重心臟病者,應經常注意血壓、心率改變,心律恢復后,即可停止點滴。
(3)靜脈注射:1次0.1~0.2g。
(4)肌注:每次0.25~0.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