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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輔導
任何食品的食用都要適量,并非多多益善,過量的食用,自然于健康無益。1987年2月16日至25日,在荷蘭海牙的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wèi)生組織食品添加劑專家聯(lián)合委員會第19次會議上,根據對味精各種毒理性實驗的綜合評價結果作出了結論,即味精作為風味增強劑,食用是安全的,宣布取消對味精的食用限量,確認了味精是一種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劑。就營養(yǎng)價值而言,味精是谷氨酸的單鈉鹽,谷氨酸是構成蛋白質的氨基酸之一,是人體和動物的重要營養(yǎng)物質,具有特殊的生理作用。1975年美國營養(yǎng)和食品工藝學詞典記載,在空腹時食用味精25毫克/公斤體重,25-35分鐘后就發(fā)生頭痛、出汗、惡心、體軟、口渴、面頰潮紅、腹部疼痛等癥狀,但這些癥狀一般在數(shù)小時之內就會消失,所以在空腹時不要吃味精。谷氨酸及谷氨酸鈉的分解物質中含有很強的變異原物質,如果將植物油與味精混在一起,加熱約20分鐘,變異原物質會進一步增加。因此在烹調時味精不宜在高溫的炒菜過程中添加,而應在烹調終了時加入作調味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