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核冠的適應證是口腔主治醫(yī)師考試必要掌握的內容,醫(yī)學教育網整理相關內容,具體如下:
①牙冠大部分缺損無法充填治療或做全冠修復固位不良者。
②牙冠缺損至齦下,牙周健康,牙根有足夠的長度,經牙冠延長術或正畸牽引術后能暴露出斷面以下約1.5mm者。
③錯位牙、扭轉牙而非正畸治療適應證者。
④作固定義齒的固位體的殘冠殘根。
核冠的禁忌證:年輕恒牙、根尖發(fā)育尚未完成、牙根吸收嚴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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