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號)及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市人社局于近期開展銅陵考區(qū)2025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公示和踐諾情況隨機抽查工作?,F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現將銅陵考區(qū)2025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予以公示,名單見附件1。
公示期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在公示期間內如對通過人員持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有關部門反映。
聯系電話:0562-2168521(市人社局專技科)
0562-2168712(考試院考試科)
二、抽查對象確定
從報考時自動通過人員中系統按不低于5%比例隨機抽取待核查人員,同時將電話通知核查對象本人在報名平臺預留的手機號。
三、核查材料要求
本次抽查工作采取線上方式進行。考試成績合格者(名單見附件)需在11月21日至11月30日將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壓縮打包以“2025+考試名稱+姓名”命名并發(fā)送至郵箱zjk2168521@163.com,未按時上傳資料即視為自動放棄。被抽查者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證正、反面;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3、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足年限的社保證明。
4、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本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yī)學或醫(yī)藥學專業(yè)高級職稱證書。
抽查對象應對本人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有關條款處理。
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進行核查的,作廢,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咨詢電話:0562-2168521(市人社局專技科)
0562-2168712(考試院考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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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銅陵考區(qū)2025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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