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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微生物檢驗主管技師考試相關知識微生物限度檢查驗證方法,醫(yī)學教育網(wǎng)小編整理如下,希望對考生備考復習有所幫助。
取規(guī)定量供試液及10~100cfu 試驗菌加入增菌培養(yǎng)基中,依相應控制菌檢查法進行檢查。當采用薄膜過濾法時,取規(guī)定量供試液,過濾,沖洗,試驗菌應加在最后一次沖洗液中,過濾后,注入增菌培養(yǎng)基或取出濾膜接入增菌培養(yǎng)基中。結果判斷 若上述試驗檢出試驗菌,按此供試液制備法和控制菌檢查法進行供試品的該控制菌檢查;若試驗組未檢出試驗菌,應采用培養(yǎng)基稀釋法、離心沉淀集菌法、薄膜過濾法、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中和法等方法或聯(lián)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并重新進行方法驗證。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同時進行。供試品檢查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應按已驗證的方法進行,增菌培養(yǎng)基的實際用量同控制菌檢查方法的驗證。陽性對照試驗 供試品進行控制菌檢查時,應做陽性對照試驗。陽性對照試驗的加菌量為10~100cfu,方法同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陽性對照試驗應檢出相應的控制菌。陰性對照試驗 取稀釋液10ml 照相應控制菌檢查法檢查,作為陰性對照。陰性對照應無菌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