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常用量口服。(1)解熱、鎮(zhèn)痛:一次0.3g~0.6g,一日3次,必要時可每4小時一次。(2)抗炎、抗風濕:一日3~6g,分4次口服。(3)建議手術前開始,一次100mg~300mg,一日1次。膽道蛔蟲?。阂淮?g,一日2~3次,連用2~3日;陣發(fā)性絞痛停止24小時后停用,然后進行驅蟲治療。2.小兒常用量口服。(1)解熱、鎮(zhèn)痛:每日按體表面積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體重5~10mg/kg,或每次每歲60mg,必要時可每4~6小時一次。(2)抗風濕:每日按體重80~100mg/kg,分
兒童用藥:對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的兒童建議初始劑量90mg/kg/day-130mg/kg/day,分次服用,需要時可適當增加劑量(目標血漿水楊酸鹽水平150??g/ml-300?g/ml)。高劑量時(血藥濃度200??g/ml)的毒性反應發(fā)生率增加。
老年患者用藥:老年患者由于腎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現(xiàn)毒性反應。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盡量避免使用。(1)本品易于通過胎盤。動物試驗在妊娠頭3個月應用本品可致畸胎,如脊椎裂、頭顱裂、面部裂、腿部畸形,以及中樞神經系統(tǒng)、內臟和骨骼的發(fā)育不全。也有報道在人類應用本品后發(fā)生胎兒缺陷者。此外,在妊娠后3個月長期大量應用本品可使妊娠期延長,也有增加過期產綜合癥及產前出血的危險。在妊娠的最后2周應用,可增加胎兒出血或新生兒出血的危險。在妊娠晚期長期用藥也有可能使胎兒動脈導管收縮或早期閉鎖,導致新生兒持續(xù)性肺動脈高壓及心力衰竭。曾有報道,在妊娠晚期因過量應用或濫用本品而增加了死胎或新生兒死亡的發(fā)生率(可能由于動脈導管閉鎖、產前出血或體重過低)。但是應用一般治療劑量尚未發(fā)現(xiàn)上述不良反應。(2)本品可在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婦女口服650mg,5~8小時后乳汁中藥物濃度可達173~483?g∕ml,故長期大劑量用藥時嬰兒有可能產生不良反應。